新规!3月1日起民爆物品生产许可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新规!3月1日起民爆物品生产许可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信部近日发出通知,从3月1日起,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所需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工信部表示,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之举。从实施时间及范围来看,2021年3月1日起,申请人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所需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申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依法提交相关证明,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后续监管方面,工信部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检查;相关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在转送申请材料过程中也可对承诺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

事后发现承诺不实的,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认定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将依法撤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且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申请。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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