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乐显显)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蒲新区制定出台了《新蒲新区支持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就容错适用的范围、条件及认定程序和纠错适用范围及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大家不仅要干净干事,还要放手干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这是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通过容错纠错机制,对某名干部做出从轻处理的认定意见后,该干部的心声。
为了避免容错过度,该区纪检监察工委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充分考虑容错事项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要素,严格甄别为公与为私,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违法违纪,科学划清“可容”与“不容”的明确界限,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按照有错必纠、有过必改的原则,在对存在失误或者偏差的单位、个人予以容错的同时,及时予以纠错,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只有切实把容错与纠错有机统一起来,既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才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该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