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请注意,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11月起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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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34号)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此标准同步执行。

举个例子

单位在今年初为员工张某申报了2022年度月缴费工资30000元,11月起张某实际缴费基数将按22470元执行;因1月-10月执行的原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21821元,其实际缴费基数差额也将在11月作补收处理。

调整前已离职、暂停缴费状态的、已死亡、异地转出人员不再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也将提高为22470元。具体为在原有12档基础上增设22470元一档供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可以通过现有的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办理。

本次基数上限调整相关问题可咨询我市各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请注意,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11月起有变化

注:20221114日起,新北社保将搬迁至新北区云河路69号(新北区政府东侧、崇仁大街与长江北路交界处)(详情可点链接查看区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公告)

来源:企保科

编辑:丁欣

审核:金雷

主审:钱晶

【来源:常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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