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查告知单
车辆调查
10月14日,闵行区浦锦城管执法中队收到了一封来自崇明区长兴镇城管中队的快递。快递袋内,是一份“协查告知单”!告知单中描述:10月12日晚八点左右,有一辆浙A车牌尾号为788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工程渣土进入长兴岛,在城管中队赶到现场前擅自驶离,预计在岛内停留了5个多小时后出岛。经轨迹判断,该车辆平时或在浦锦街道附近活动,因此请闵行区浦锦中队协助开展调查!
接到“协查告知单”后,中队十分重视,当即安排人员开展调查。仅仅凭一张照片、一个车牌想找到这台车无疑于大海捞针!那么,该如何来查这辆车?
幸好,浦锦城管中队在2015年成立之初,基于大量遗留建筑工地和临时工棚在交接过程中缺乏监管、中队掌握信息少,给工程渣土的监管带来困难,中队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后,结合闵行区建筑垃圾闭环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并实施《浦锦城管中队建筑渣土专项巡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建设、营运、途经的各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开展全面排摸、采集相关信息,建立起各单位负责人联系机制并定期召开双月例会,把周边各类相关信息协收集入库。
此次协助调查,中队充分发挥“库存”信息作用,通过联系、询问、排摸,寻找、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通过排摸,在14日当天,浦锦城管中队就查明了该车辆所在的建设公司并约谈了负责人张某,确认了“协查告知单”上相关事项,并要求他于10月15日前往长兴中队配合调查;同时,第一时间复函,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了崇明区长兴镇中队。
此次跨区联动、协同执法,正是两家单位密切的配合,才使得该渣土运输案件得以顺利、高效地办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浦锦城管中队将继续深化与兄弟单位执法力量的配合协作,共同探索行之有效的联勤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筑绿色美丽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