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多地查获多起“百吨王”大货车

延边州多地查获多起“百吨王”大货车

近日,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敦化大队民警在夜间巡逻中,同时查处了4辆“百吨王”货车,4辆货车司机都因一年内第二次驾驶超载货车上路被敦化交警查处,驾驶证被降型。

10月11日23时许,一辆车牌为吉AU4658的大货车进入正在路面巡逻执勤的敦化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执勤交警的视线,该车车厢内货物高耸、行驶缓慢,存在明显的超载嫌疑,交警将车辆拦截,在对车辆进行检查的同时,又有三台载货大货车,缓缓驶来。随后交警将车辆拦截,并进行检查。经交警检查发现,四辆货车都是运输石子的车辆,都存在超载嫌疑,经过公路超限检测过磅称重核实:孙某驾驶的号牌为吉AU4658大货车总质量为110.70吨、李某驾驶的号牌为吉B86555大货车总质量为116.78吨、徐某驾驶的号牌为吉H90855大货车总质量为110.78吨、李某驾驶的号牌为吉BE1980大货车总质量为113.5吨,四辆货车载货都超过车辆核载量的5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执勤交警进一步固定证据,将四名司机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交警通过查询,还发现4名司机在今年内都曾经因超限驾驶“百吨王”货车被敦化交警查处过,并处以罚款2000元和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据司机讲,由于利益的驱使,自己并未从上次的交通违法和处罚中吸取教训,认为上次只是一次巧合,交警不会天天半夜查车的,于是罔顾交通安全,继续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上路,结果……。交警耐心地对4名司机进行教育,讲清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告诫他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守法安全行车。最后,交警依法对4名司机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责令其对超限货物进行转运。这也意味着4名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证降级。

近日,延边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措施,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超限超载引起的交通事故发生,10月14日,查获一起“百吨王”。

10月14日下午15时许,和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路面,在龙东线88公里加200米处采取流动巡查、设点稽查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H6XXX5重型仓栅式货车迎面驶来,因速度缓慢,车辆超高冒尖,声音低沉,有超载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上前查看,首先对驾驶员证件依法进行检查,并将其引导至就近检测站过磅检测,结果该货车总质量31000㎏,核定载质量18010㎏,称重100500㎏,属于典型的超载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员卸下超重的货物直到符合运载标准。

由于“百吨王”货车严重超限超载,难免会给道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破坏,而且超限超载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在加大摩擦中极易引发爆胎事故;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因惯性使刹车距离延长;另外在转弯时很难操控容易发生侧翻,因此这一直是治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会继续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管控,严查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出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来源:中国吉林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456 字。

转载请注明: 延边州多地查获多起“百吨王”大货车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