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王一博所在经纪公司乐华娱乐,因“被冻结2390万元”登上热搜。
此前公布的法律文书显示,浙江华朗亿星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件,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西藏乐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90万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或扣押与不足额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执行。
财产被冻结一事登上热搜后,乐华娱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开的法律文书系本案前期的保全裁定文书,现我司已与华朗亿星公司协商一致,本案已结案,法院亦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文书。”
天眼查APP显示,该申请方浙江华朗亿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开资料显示,华朗亿星曾出品制作《快和可爱的我,相遇!》《那年夏天有风吹过》《亲子鉴定师手记》等网剧。
5月22日,九派财经记者致电华朗亿星,了解其与乐华娱乐的合同纠纷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不愿回应并立即挂断了通话。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公司只有在出现财务危机时才会被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被判决冻结财产的前几日,乐华刚刚递交了上市申请,最终于今年1月在港股上市。随着乐华的成功上市,法院也解除了保全,足以说明其资金状况良好。
业绩报表显示,几乎一半营收来自王一博的乐华娱乐,2019年-2022年股东应占溢利分别为1.19、2.91、17.24亿元,2022年净利润同比上涨574.28%。
九派财经记者 夏雯琪
编辑 郭梓昊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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