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金口河区医保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及处理阶段已完成,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基金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条有关规定,现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存在打包收费、重复收费、超量收费、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等行为,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卫生院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药品进销存盘盈盘亏超过协议规定范围等行为,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卫生院药品进销存盘盈盘亏超过协议规定范围,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药品进销存盘盈盘亏超过协议规定范围等行为,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卫生院存在降低入院指针入院,药品进销存盘盈盘亏超过协议规定范围等行为,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乐山五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药品进销存盘盈盘亏超过协议规定范围,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杜绝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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