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疫苗接种 “简单化”“一刀切”要及时纠偏

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就要停发工资?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表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的这一表态,来得正是时候,是纠偏也是纠错。

强制民众接种疫苗,并擅自“设限”,尽管只是个别地方,但影响恶劣,质疑声不小,这违背了“知情、同意、自愿”的接种原则;不接种就不能进商场和医院等,更是侵犯了未接种者的合法权利。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做法都不可取。

热评丨疫苗接种 “简单化”“一刀切”要及时纠偏

早在今年4月11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就强调,对于个别地方接种疫苗工作中出现的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然而,时至今日,个别地方为何仍然强制接种?

强制民众接种疫苗,出发点再好也不能提倡,更不能鼓励。为了达到强制接种的目的,不惜采取粗暴手段,缺乏法律依据。对此类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叫停。

人们常说“紧急(应急)不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社会,必须时刻奉法。具体到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门有责任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否则容易激发矛盾,出现对防控工作的误导。

当然,反对强制接种疫苗,不等于鼓励民众不接种疫苗。“疫苗是战胜疫情最有力的武器”,跟疫情“掰手腕”,我们远远没有大获全胜,在这个角力过程中,疫苗是我们最有力的帮手。故此,相关部门一再强调“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也就是说,如果符合接种条件,就应该接种。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众负责。

截至7月13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40201.9万剂次。这说明人们响应国家号召、“应接尽接”的行动一直在“加速跑”。而此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3至17岁人群可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紧急使用,一些地方已有未成年人的疫苗接种“时间表”,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接种疫苗,为我国筑牢免疫屏障奠定基础。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定程度上说,推进疫苗接种考验各地各部门的治理能力,找准方向、找对方法,方显治理水平。多一些因势利导,少一些动粗来硬,变“要我接种”为“我要接种”,才有事半功倍之效。(文丨余安康)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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