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环球时报新媒体】;
据港媒报道,香港廉政公署今天(28日)早上上门拘捕了乱港分子林卓廷,他被指涉及披露7·21受调查人身份资料。
林卓廷抵达廉政公署总部(香港“东网”图)
据香港“东网”报道,林卓廷的社交平台专页透露,他于今早7时许被廉署上门拘捕,涉嫌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期间,向公众披露一名接受廉署调查人的身份,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至上午近9时半,他乘坐七人车抵达北角廉署总部受查,并将于下午2时30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港媒称,林卓廷向廉署人员查询受查人身份时,廉署人员称不便透露,又称不会搜屋,稍后会带林卓廷返回廉署总部落案起诉,并向他展示一些文件作调查之用。
林卓廷(左)在寓所被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的罪行”,30(1)列明任何明知或怀疑正有调查就任何被指称或怀疑已犯的第II部所订罪行而进行的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公众、部分公众或任何特定人士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份或该受调查人正受调查的事实或该项调查的任何细节,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万港元及监禁1年。
林卓廷(香港“东网”资料图)
大公文汇全媒体此前曾报道,香港警方8月26日拘捕了林卓廷及许智峰两名乱港分子。警方当时在记者会上介绍,林许二人涉嫌在去年7月6日屯门示威中“意图妨碍司法公正”、“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计算机”、“刑事毁坏”及“非法集结”。
香港警方12月27日已就违反香港国安法逃到海外的乱港分子进行通缉,人数约有30人。其中包括此前已窜逃至英国的许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