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
报告显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犯罪数量上升”“低龄犯罪上升”“犯罪类型集中”三大特点。红星新闻记者梳理报告内容获悉,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年9月,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后实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3万人,占9.9%,暴露出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辍学失管的问题。
对此,报告分析说,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须进一步落实密切相关。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低龄犯罪呈上升趋势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上升6.4%。
同时,检察机关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的3534人,上升至2021年的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达17.3%。特别是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呼声,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性下调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对经审查决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专门学校从严矫治教育。
数据还显示,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别是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六类犯罪人数占受理总数的76.5%。
报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最高检呼吁:
充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保护责任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报告分析说,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须进一步落实密切相关。
报告指出,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后实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
同时,一些未成年人辍学失管。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3万人,占9.9%。
近年来,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随着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配套监管尚未跟上,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报告提到,一些网络乱象诱发甚至教唆犯罪。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色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问题突出。2018年至今年9月,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和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的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15.8%。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断上升。2018年至2021年,起诉此类犯罪从1127人上升至2853人,年均上升36.3%。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矫治改造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受过刑事处罚后在未成年阶段又重新犯罪的9905人,占5.9%,表明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改造工作统筹抓、个性化和实效性还需加强。
↑资料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余冬梅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