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传智 通讯员朱明)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综合执法支队于近期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相关违法行为首次实施了处罚。
近日,执法人员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核查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信息过程中,发现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GPS监控信息中存在行驶轨迹,但一段时期内未上传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企业进行核查,发现企业承运人在车辆进行油品运输时,对短距离的运输任务没有专门制作电子运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作者:李传智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