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1月30日18时起,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部署,
合肥市将停止使用
现有的全市医保信息系统,
预计2021年12月12日8时正式启用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新平台,
切换上线新平台后,
全市将恢复医保结算线上业务办理。
停机期间,
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通过线下方式受理。
暂停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服务(住院、门诊慢特病、生育备案及流产津贴申请、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异地就医等),关闭全市线上医保业务办理(主要包括“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办理渠道)。
其中,2022年度城乡居民线上参保缴费业务可正常办理。各项医保业务通过线下方式受理。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普通门诊就诊
合肥市医保局介绍,停机期间,暂停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普通门诊就诊结算。参保人员急需通过国家谈判药“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的,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到定点药店自费购药,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手续,退还患者垫付费用。
门诊慢特病、生育备案及流产津贴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医保结算业务。参保人员于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如有急需,可正常在定点医药机构自费就医购药,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结算手续。
11月26日17:00起,暂停线上申请门诊慢特病和流产津贴业务,参保人员可在工作日携带纸质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暂停生育备案,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生育登记手续。
合肥本地住院业务
合肥市医保局介绍,停机前达到出院标准的,应在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手续;未达到出院标准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应于停机前办结在院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和转自费入院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后办理医保登记,按照一次住院待遇处理。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补办医保入院登记。停机期间需要转异地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院转诊登记,待系统恢复后补充上传信息。
参保及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出生未满3个月的新生儿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办理期限顺延。暂停职工个人账户提取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及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待系统切换后逐步恢复办理。暂停医保参保关系转入、转出业务,待系统切换后恢复办理。
—THE END—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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