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宁乡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宁乡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信息公示,内容显示,根据国抽平台监督抽检结果,宁乡市有 5 批次食品不合格, 分别是宁乡县偕乐桥镇平弘购物商场销售的老姜和香蕉中噻虫胺项目 ;宁乡灰汤镇汤俊宇食品商行销售的大红椒中噻虫胺、野山椒中镉 (以 Cd 计)项目; 宁乡县偕乐桥镇怀才商店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项目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宁乡县偕乐桥镇平弘购物商场、宁乡灰汤镇汤俊宇食品商行、宁乡县偕乐桥镇怀才商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食品。

当事人宁乡县偕乐桥镇平弘购物商场、宁乡灰汤镇汤俊宇食品商行、宁乡县偕乐桥镇怀才商店均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当事人宁乡县偕乐桥镇平弘购物商场、宁乡灰汤镇汤俊宇食品商行、宁乡县偕乐桥镇怀才商店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属销售农药残留含量、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宁乡县偕乐桥镇平弘购物商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 82.2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宁乡灰汤镇汤俊宇食品商行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4.8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宁乡县偕乐桥镇怀才商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10.39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潇湘晨报综合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806 字。

转载请注明: 宁乡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