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ST椰岛")在发布会上公开发布声明:近日该公司关注到消费日报等媒体发布题为《ST椰岛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擦边球老手被点名业绩前景不乐观》的文章,该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予以澄清说明。
ST椰岛董事会秘书杨鹏严正声明:“经我司核查,上述新闻所涉企业主体并非我司,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该媒体失实报道并散布的行为,对我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司已对原发媒体及网络平台发送律师函。”
据海南日报3月31日消息,椰汁生产企业椰树集团发布的广告内容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受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据相关媒体报道,3月25日,ST椰岛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招生广告,画风是浓浓的“椰树风”,最突出的是一个身体扭成S形的美女拿着椰汁,配文: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专业不限只要懂写作,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
发布会上,ST椰岛声明称,有部分媒体因“椰岛”与“椰树”一字之差,将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的“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的广告,误认为是ST椰岛所发。经多方细致查询了市场监管局信息及相关报道,证实该事件为一桩乌龙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3月份,ST椰岛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海口市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依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据悉,之前该公司的广告词“我从小喝到大”备受争议。2019年2月份,ST椰岛发声明表示,“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
3月23日,ST椰岛发布2020年财报。财报显示,2020年全年ST椰岛实现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上涨29.18%,以椰岛椰汁为主的饮料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加17.74%。
ST椰岛前身为国营海口市饮料厂,建厂于1953年,主要生产汽水饮料,1993年股份制改制,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涉足行业包括:保健酒、健康白酒、食品饮料、房地产开发和贸易、投资等。2016年,东方资本入主ST椰岛成为第一大股东,此后椰岛食品饮料作为与椰岛酒业并列的业务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