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
句容一夜钓者 半夜三更溜水库夜钓被打伤 自行担责20%
近日
句容法院作出审判
句容男子陈某,2020年2月21日夜间11时许,乘着天黑人少,带着鱼竿、鱼饵、手电筒溜到水库钓鱼,还没弄几条,哪成想被闻讯而来的水库管理员和其侄子撞见,发生吵打,致自己受伤。因赔偿谈判未果,陈某诉至句容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陈某在夜晚近凌晨时间在禁止捕鱼水库钓鱼后受伤,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结合引发纠纷的原因、事件发展过程、原告受伤情况及被告的不正当驱赶行为,法院酌定被告应负担80%的赔偿责任,余下2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水库管理员及其侄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7801.85元。
图源网络
垂钓、游泳本是一项不错的运动,
但需选择合适的地点。
近日,在固江口水库有人擅自进行垂钓、游泳等活动,违反了《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黄梅街道水利站站长孙道林组织水利站工作人员,联合开发区执法局,前往水库进行劝离。
当天下午,水利站工作人员和执法局队员赶到现场,对擅自游泳、垂钓的二十多人进行集中劝导,说明其违反条例的内容,最终所有人都陆续离开。
维护水库环境,保护大坝安全
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大家积极配合
才能共同维持整洁的水库环境
共创美好未来
来源: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句容法院
编辑 | 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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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句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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