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文章涉诽谤,新加坡博主被判向李显龙赔偿13.3万新元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新加坡高级法院日前做出裁决,理财顾问梁实轩由于在其脸书页面上分享了马来西亚新闻网站一篇涉及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不实报道”而涉嫌诽谤,被判向李显龙赔偿13.3万新元(约合人民币64.5万元),其中10万新元属一般损害赔偿,3.3万新元属加重性损害赔偿。

自己转的帖已删除,但仍构成“诽谤”?

综合新加坡《海峡时报》与英国《卫报》等媒体近日报道,梁实轩于2018年11月在脸书转发了马来西亚新闻网站The Coverage的一则新闻,文章称李显龙是马来西亚一马公司弊案的主要调查对象。尽管梁实轩在分享帖子后三天内,遵照政府要求删除了帖子,但李显龙在事发后还是起诉梁实轩诽谤。案件于2020年10月在新加坡高级法院审结。梁实轩认为起诉方证据不足,选择不上庭答辩。

2021年3月24日,法官伊迪特·阿卜杜拉(Aedit Abdullah)在判决书中称梁实轩分享文章时“完全不去探究其真实性”,“对文章是否真实全无顾忌”。路透社报道援引法官的话称,总共有45人回复了梁分享的帖子,且其中的隐私设置为公开。

法院裁定,虽然梁实轩在分享时并未添加任何说明文字或评论,但分享文章的行为还是构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发表”。

辩方对此辩称,梁实轩对发表这篇文章不负责任,“即使有人看到梁实轩的贴文,也不一定会点阅文章。此外,转发文章只是随意告诉朋友,这篇文章挺有趣,可以看看。”

法官则在判决书中表示不认同辩方的说法。他指出,贴文中有文章的链接、照片以及文章的部分内容,因此整个贴文实际上就是该文章的缩影。

法官还表示,鉴于梁曾在网上自称“坚定的政府批判者”等因素,因此除了梁实轩在某种程度上支持或赞同文章链接中的内容,似乎没有任何其他合理的解释他的行为,“梁实轩转发文章的行为,无论是否是在直接指控总理涉及弊案,但至少是在影射总理涉及犯罪行为,因此确实诋毁了总理的声誉。”

法官:看的人少,赔的也少

至于赔偿金额,诉方认为应该是在15万新元左右,而辩方认为赔偿应不超过400新元。诉方认为,梁的行为比当年不实指总理挪用公积金公款的作家鄞义林还严重,因为涉案文章所含的不实指控具有“全球性质”。

法官则表示,自己看到梁实轩转发的诽谤性内容比鄞义林的少很多,“鄞义林所刊登的诽谤性内容有至少37223人点阅,而梁实轩的脸书只有5000多名朋友,专家认为看到梁实轩转发内容的人顶多400人。”因此,法官裁定梁实轩的赔偿金额为13.3万元,比鄞义林当年被判的15万元少一些。

3月24日下午,辩方律师林鼎在脸书的一段视频中指出判决是“错误的”,存在“严重缺陷”,并会与梁实轩商讨采取上诉等进一步措施。梁实轩也在视频中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此外,有支持梁实轩的人帮他筹集资金,以支付巨额赔偿及其他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李显龙父亲、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内的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高级官员此前也曾和外国媒体、政治反对派及网络评论人士对簿公堂,起诉他们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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