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奖励办法突出明确导向

8月17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四川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及时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新时代治蜀兴川大业。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四川制定该《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为了激励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体系,促进和规范及时奖励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办法》的具体内容来看,集中突出了三个特点。

突出及时奖励。近年来,四川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尤其是在各种突如其来的急难险重事件中,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广大公务员主动担当担责,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治蜀兴川的新答卷。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公务员实干奋斗,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树立了一种明确导向。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对公务员的正向激励作用,让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更有激情与动力。只要那些在基层一线敢于担当作为,敢于破题破局,敢于大胆探索创新,敢于实干作为的公务员,就应该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相反,对于那些不作为、慢作为的公务员来说,这也是一个鞭策和警示。

突出基层实干。从《办法》内容的重点指向来看,出台及时奖励并非“大水漫灌”,并非利益均沾,而是抓住将奖励对象向基层倾斜,向工作一线倾斜,这也是一个鲜明导向。无论是基层,还是工作一线,广大公务员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都比较大,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给予这些在具体工作中,在各种重大突发事件中,在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中的公务员及时奖励,意在激励广大公务员主动扎根基层,主动投入到工作一线,在实干奋斗中去创新创造,在实干奋斗中去书写新时代的发展篇章。尤其是对于广大年轻的公务员,这是一个明确导向。

突出规范有力。公务员及时奖励具有很强的制度规范性,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每一类奖励都有明确的条件要求。在奖励形式上,既有物质上的奖励,更有精神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奖励结果运用上,虽然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奖励,但在奖励结果综合运用上更重视政策倾斜,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不仅可以提高他们在年度优秀等次比例,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优厚待遇。在奖励评选把关上,明确了各种层级奖励的审批权限,确保了公务员及时奖励的含金量。在及时奖励流程上,规定了申报奖励方案、审核奖励方案、组织实施奖励、奖励结果备案、兑现奖励待遇等具体实施步骤以及暂停实施、撤销奖励的有关情形。(张闲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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