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数据:今年一季度“醉驾”稳坐第一大罪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醉驾”稳坐第一大罪,数量远超第二名的盗窃罪。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4713人,同比上升1.1倍;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45662人,同比上升12.6%;排在第三位的是诈骗罪24173人,同比上升6.7%;排在第四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8749人,同比上升5.2%;排在第五位的是开设赌场罪17897人,同比上升49.2%。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8人。其中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101人,催收非法债务罪9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30人,高空抛物罪21人,危险作业罪14人。

从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41847人,同比上升1.1倍,占起诉总数的11.6%,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区分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该不羁押的不予羁押,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70714人,同比上升86%,较2019年同期上升12.5%;不捕率27%,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较2019年同期上升85.4%;不起诉率13.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763件,同比上升86%。在检察机关的多措并举之下,审前羁押率为53.4%,同比减少11.6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04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85%以上。自去年认罪认罚适用比例在达到较高水平85%以上后,未出现明显上升,说明各地检察机关在应用尽用的前提下,对认罪认罚没有片面追求无限高的适用率,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注重办案质量。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自己身在其中自觉开展教育整顿,也立足职能,积极为教育整顿贡献检察力量。比如这次教育整顿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类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

各地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这类办案数据今年一季度大幅上升,共立案267人,同比上升2.1倍。其中,县处级以上16人,同比上升1.7倍。各地不断发力,广东立案侦查35人,去年同期2人;山东21人,去年同期5人;浙江19人,去年同期5人。

申国君举例说,教育整顿还将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进行专项整治,检察机关趁势而为,持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办案数量同比大幅上升。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0790人,同比上升72%,较2019年同期上升42.1%。其他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办案数量也呈上升态势,如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9178件,同比上升3.6倍;对监外执行活动不当监督9729人,同比上升2.6倍;对财产刑执行违法监督4507件,同比上升2.2倍,较2019年同期分别上升61.6%、89.4%、52.3%。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全国检察机关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9084件,同比上升65.4%,较2019年同期上升16.1%;已办结14228件,同比上升12.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35件,同比上升29%,法院裁定再审743件,采纳率为48.4%,同比增加5.5个百分点,体现了检察机关精准监督的理念;支持起诉9679件,同比上升2.5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7482件,同比上升2.3倍;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371件,同比上升29.6%,有效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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