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1年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已确定。市直职工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上午9时至11时40分、下午1时至16时40分。各县(区)职工申报材料按就近原则交所属县区经办受理。各县区经办受理并扫描上传系统后,纸质档案与2021年3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劳动能力鉴定事务科。
报送地点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楼大厅25号窗口
地址:任城区运河路与京杭路交叉口西南角
窗口业务电话:2937902
要求
1、伤情未稳定、治疗期(含康复期)未终结,停工留薪期未终结的工伤职工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病退鉴定一般由单位统一申报。报送资料人员需自备纸质制式档案袋(一人一份)。请在档案袋写清鉴定人姓名,主要病(伤)情及联系电话;
3、报送资料人员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窗口核对);
4、为更快通过窗口预审,请按附件中要求准备好全套病历(必须含有效诊断证明)。申请表信息请填写准确和完整,申请人对所填信息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申报人负全责。鉴定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请务必取出“订书钉“,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后放入档案袋:身份证复印件-鉴定申请表-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报告单。如有其它特殊要求可以附A4纸说明。鉴定结束凡是下达有效鉴定结论的,全部材料不再退回,请提前自行复印。
5、材料受理后需进行现场查体。被鉴定人可以添加鉴定科业务微信掌握鉴定工作及时动态(微信号:jn2937902)。现场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流程三月中旬会在社保中心官网http://sdjnsi.jiningdq.cn/公布。
附件:
1. 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清单
2.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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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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