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3日电 近日,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威马汽车)及董事长SHEN HUI(沈晖)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申请人为彭某某,涉及仲裁案件,立案时间为2023年4月7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因执行标的14065元全部未履行,法院认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消费令截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指出,因威马汽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威马汽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威马汽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 HUI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APP消息,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60亿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SHEN HUI(沈晖)。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汽车零部件及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汽车技术、网络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威马汽车存在多则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1109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