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局关注到新闻媒体有关唐山监狱罪犯罗某某狱内诈骗的报道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联合调查组,21日已进驻唐山监狱,对报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该局将坚决彻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该局将及时公布调查情况。
二人首次照面,罗荣兵在周慧玲及其家人的要求下写下认罪书,后于当年5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12月5日,路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罗荣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周慧玲质疑,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否则一个罪犯是怎么做到在监狱里跟我语音聊天的?”
1、携带手机进狱,领导一律免职、警察一律撤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3万元;
2、为罪犯传递手机的,警察一律开除、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外协人员一律最低罚款5万元并禁止再次入狱;
3、监狱大门、会见室等值班警察检查不严,致使手机流入狱内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直至撤职处分;
4、罪犯私藏、使用手机,一律给予禁闭处罚,两年内不得提请减刑和假释; 5、违反以上规定,纪委、政治处一律必须三日内落实处罚,并报省监狱管理局备案,否则一律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来源/新华网、南方都市报、湖北日报
【来源:荆门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