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印发 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印发 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
资料图 图文无关

《办法》指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王琪鹏

流程编辑:u008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27 字。

转载请注明: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印发 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