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支持各类出资主体设立融资租赁机构

雄安新区支持各类出资主体设立融资租赁机构

融资租赁机构人才享受落户住房政策支持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近日,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促进雄安新区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立足雄安、服务京津冀、辐射海外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聚集区,引领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阶段,正在积极推动全国金融改革先行区建设,在诸多方面与融资租赁业有较高的发展契合度。《意见》提出,为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开展租赁业务。雄安鼓励新区融资租赁机构为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和医院等疏解单位,在新设备引入、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提供租赁服务;鼓励采用直接租赁方式,参与新区及三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大型PPP项目、公共服务和片区项目开发;鼓励探索以林木等生物性资产为租赁物开展租赁业务,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服务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开展跨境租赁;服务科技创新,开展投租联动。推动雄安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新区科技型企业和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租赁债权、股权融资和投后管理等综合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相结合,服务新区数字经济发展。探索以数据、软件、技术、专利等数字资产、无形资产作为租赁物的业务创新。

为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雄安将支持各类出资主体在新区设立融资租赁机构、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按照机构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新区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区融资租赁机构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根据所在机构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人才奖励、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明确,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内“雄安商务服务中心”等地打造集中的租赁业功能区域,积极吸引国内外优质融资租赁机构入驻,建立融资租赁机构专业服务团队,为租赁机构提供企业设立、登记、备案、运营、信息、政策落地等全流程的业务服务。同时,雄安还将引进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租赁咨询、租赁经纪、租赁资产评估、租赁资产管理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为租赁行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意见》还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制度创新进行了探索,提出要组织新区融资租赁机构研究设立“雄安新区融资租赁研究院”,为行业人才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综合能力的融资租赁行业后备人才。研究推动“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流转平台”设立,为融资租赁行业的租赁资产登记、协议转让、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等提供服务,提高租赁资产流动性。

对于税务及法律服务环境的优化,《意见》则明确,将落实国家有关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等各项税收政策,为融资租赁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以及出口退税申报等创造便利条件,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内。探索研究新区金融法庭,专业化审理涉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此外,鼓励选择商事仲裁方式解决融资租赁法律纠纷,发挥商事仲裁高效快捷优势,提高租赁业务纠纷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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