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可以预见,这些措施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提高城市化质量。
户籍制度虽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它本质上源自于“属地管理”实践。历史上,受制于地理和交通的限制,以及社会文化差异,人们的流动极其有限。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土地和户籍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人口的户籍地和居住地,曾是高度重合。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户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人口流动大国,“人户分离”成为了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我国每年有一亿多的农民工往返于城乡之间,几乎所有农民工家庭都存在“人户分离”现象。相当部分农民工,已经在中心镇、县城等购房置业,也是“城市人”。但他们因户籍在老家而无法享受大城市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均等化服务。而对于相当部分白领人口而言,他们因为工作和居住地变动不稳定,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人户分离”所带来的困扰,比如,购房、结婚、子女就学等,均不方便。“人户分离”现象还给社会治理带来障碍。去年的疫情防控提醒我们,由于“人户分离”,基层无法准确掌握社区人口,也出现了多重管理而导致的扰民现象。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这既方便了社会治理,也方便了群众生活。更重要的是,这些措施还适应了城市发展需要。除了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大多数城市的落户门槛极低,甚至是没有了落户限制。一些东部城市为了产业发展,甚至还想方设法吸引农民工落户,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服务这些新市民。
当前,我国城市化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都市圈和城市群越来越凸显,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都在积极推动城市协同发展,各大都市圈也在产业、交通、人才等方面向同城化发展。让户籍管理更具灵活性,有利于人才流动。
户籍制度作为一种属地管理实践,附着了诸多公共服务。市场在人与土地、人与居住地的关系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一关系变得更有弹性。户籍制度变革的核心是,附着于户籍中的公共服务,也将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人们将更加方便和公平地享受公共服务。
(文丨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 吕德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