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你愿意做放弃加班费的奋斗者吗?】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到,“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美名其曰“奋斗者协议”,但细看内容,其实就是一个“霸王条约”。这份奋斗者协议中规定的“需自愿加班,放弃加班费”,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此事中更奇葩的是,该公司的一个厂长还表示,这种奋斗者协议,是“两厢情愿”的。相关员工敢不“两厢情愿”吗?能有这种判断,就是现代版的“何不食肉糜”,只会沦为社会笑柄。管中窥豹,从这一个例中,也能窥探出公司与员工“平权”的困境,相互平等,尊重双方正当权益职场关系的构建,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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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