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订立紧急情况规例 为推行中央支援防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础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订立紧急情况规例 为推行中央支援防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础

中新社香港2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4日公布,已将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第241章)订立的《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规例》)刊宪,为特区政府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筹建医院及隔离设施等,提供法律基础。有关规例24日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目前的疫情形势十分危急,疫情持续急速恶化,并可预见新增确诊病例数目将继续以几何级数上升,已超出特区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范围。香港的医疗系统、人力资源、抗疫设备及物资等,很快将不足以应付每日数目庞大的新增确诊病例,属于《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紧急及危害公众安全的情况。

因应现时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3日通过订立《规例》,以容许特区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项目的相关许可、注册及申请等法定要求,以便特区政府能够在有需要时更灵活迅速地善用内地的支援及资源,全速开展关键的防疫抗疫项目,以期在短时间内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控制第五波疫情。

《规例》赋权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可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或治疗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顾及各种在《规例》中订明的因素后,以书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许人士或项目无须符合成文法则的若干规定(包括牌照、权限、批准、豁免、许可证、注册、标准或规格的规定)。

《规例》将为中央政府为香港更有效迅速地提供必要紧急支援提供法律框架。特区政府会负起抗疫主体责任,用好中央政府的支持抗疫。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只要市民大众齐心,香港必定能战胜疫情。(完)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97 字。

转载请注明: 香港订立紧急情况规例 为推行中央支援防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础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