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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科受审,被控受贿4.4亿余元

由 无英 发布于 综合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刘柳

据央视新闻消息,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检察机关指控,王立科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多次向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今年1月播出的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放有现金的海鲜礼盒),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

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安街知事此前报道,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官宣被查,2021年9月22日被双开。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王立科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重要成员:王立科需要依靠孙力军“上位”,孙力军则需要培植“自己人”占据重要岗位,两人一拍即合。

专题片披露,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2011年,他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说: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除王立科外,孙力军政治团伙中还包括:

  • 龚道安,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1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1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刘新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