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4日泰州讯 7月2日下午,姜堰区举行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揭牌仪式,姜堰区副区长、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陆锋,区检察院检察长钱峻出席仪式并揭牌。
(图中右一位姜堰区副区长、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陆锋,
陆锋指出,设立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是打造“生态姜堰”“幸福姜堰”的有力抓手,是全区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的又一项制度创新,标志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防线的正式确立,将有力推动全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提升迈上新台阶。
陆锋要求,要内炼于心,构筑法治护河屏障。要充分借助这一工作平台,依法准确行使河湖管理保护职责,全力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全区走深走实,不断擦亮河长制工作品牌,为打造“水清岸美、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保驾护航。要外塑其形,汇聚综合执法合力。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法律监督为主线、生态保护为重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验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的“试金石”;区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征集涉水违法行为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推进水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要兼修其体,放大社会综合效应。区检察院、区河长办要探索“两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执法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管理秩序,充分释放“1+1>2”的社会效应,力求在省、市层面取得积极影响,为“康养名城”现代化建设绘就美丽河湖新画卷。
揭牌仪式上,姜堰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区外事办副主任俞金明宣读了《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实施方案》,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许健介绍了河长制3.0升级版及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检察院驻站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姜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职副主任,各镇(街道)河长办主任、副主任,相关媒体河长、银发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代表,区河长办全体人员参加揭牌仪式。(刁优优)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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