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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黄之锋是“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前秘书长,其相关行为严重扰乱了香港地区的公共秩序。2019年6月21日,他伙同该组织的前成员周庭以及前主席林朗彦一起非法煽惑他人包围警察总部。据悉,周庭早已认罪,黄之锋以及林朗彦在近日的受审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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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开庭前“口出狂言”,黄林二人的律师请求缓刑和服务令
控方认为黄之锋在“煽围警总”一事中起到了领导者的作用,黄之锋向他人发简讯提供包围的时间表。此外,裁判官还认为犯罪现场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随时可能会发生暴力事件。因此,黄之锋、林朗彦以及周庭三人适宜判监,押后至下周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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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开庭前,黄之锋的态度仍然十分嚣张,不但“口出狂言”,还扬言绝不会放弃“抗争”,声称自己早就料到会被判处即时监禁。开庭后,黄之锋的律师却在庭上求起情来,请求法庭判处缓刑。针对这一请求,裁判官王诗丽则认为黄之锋适宜判监。辩方对于这种说法并不认可,只承认“有缓刑的可能性”。
林朗彦的律师则更为“进取”,竟然要求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针对这一请求,裁判官王诗丽当场拒绝。实际上,林朗彦身上已经有四起案底,他也曾经接受过社会服务令,但还是屡教不改,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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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均已认罪,三人均被收押候判
三名被告的年龄相仿,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周庭最小,今年23岁,林朗彦最大,今年26岁。他们都承认了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还另外承认了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和林朗彦则是承认了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与林朗彦虽然此前拒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状,但是在看见控方提供的证据后,均选择了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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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王诗丽认为,黄之锋、周庭以及林朗彦三人在“煽围警总”一事中不仅向警察总部投掷鸡蛋,还堵塞了警察总部的入口,甚至还用喷漆涂鸦破坏警察总部,其性质十分恶劣,且伴随着潜在的暴力风险。参考黄之锋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的案例,只要非法集结涉及到暴力因素,就必须进行即时监禁。因此,黄之锋、周庭以及林朗彦三人将会被收押侯判。
文丨浅陌 审丨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