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包房内吞云吐雾 两烟民各被罚50元

餐厅包房内吞云吐雾 两烟民各被罚50元

▲控烟执法人员对吸烟者开出罚单。市控烟办供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5月14日晚上,今年首场控烟车轮战第4场于南山区蛇口太子路片区打响。在当晚的执法行动中,被抓现行的吸烟行为大多发生在餐厅的包房内,执法人员共开出2张罚单,对两位烟民分别罚款50元。深晚记者发现,不少烟民虽然已经知道深圳在控烟,但误以为包房是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在包房内吸烟对他人不造成危害,商家在劝阻时颇有压力。

当天19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来到太子路片区展开控烟执法督察行动。在一家粤菜餐厅,执法人员走进一间包房,一位红衣男子手里正夹了根烟,抬头看见执法人员进来,赶紧掐灭烟头。问及是否知道深圳推行《控烟条例》,该烟民简单地回答:“了解。”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色泽鲜亮的蓝黑色烟灰缸。据《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三楼一家火锅店,当执法人员推开一间包房的门时,一名食客正在吞云吐雾。

餐厅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包间环境相对密闭,难以及时发现吸烟的行为。

根据《控烟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餐厅的管理人员承诺,以后再来客人时,会第一时间提醒禁烟。

作者:周倩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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