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减轻诉讼压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1月24日至27日,井陉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经过4天的积极努力,调解办结6起民事纠纷案件,其中4起新立案件,审理期限平均仅用8天,达到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满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期以来,该庭陆续接到一批新立民事纠纷案件,同时还有一些去年的复杂案件尚未办结,使刚调任不久的庭长刘海强倍感压力。为了减少诉累,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他指派工作人员对新旧案件进行梳理,筛选出4起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适合庭前调解的案件和2起虽然案情较为复杂,但有调解条件的案件,决定予以调解解决。于是,他和法官助理林霖、书记员陈翠平组成调解小组,从1月24日开始对这6起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1月24日,他们首先对某装饰中心诉某口腔诊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解。此案为原被告签订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后,原告为被告进行装修,但原告装修后,因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存在差异,导致被告对部分装修效果不很满意,欠原告工程款1万余元未支付,原告遂提起诉讼。1月17日立案后,该庭调解小组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沟通,了解案情,24日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对装修不满意的地方从欠费付装修费中折价减少,同时原告将被告不满意之处拆除,被告给付原告剩余装修款8000元,该款现已履行完毕。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8天时间。
初战告捷,增强了他们继续做好调解工作的信心。1月25日,他们决定对另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不想,此案于1月17日立案后,他们马上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根据原告申请财产保全,1月21日作出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被告得知此情况后,主动与原告联系,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于1月25日向法院申请撤诉及解除保全,该庭经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定书。
1月26日,他们乘胜前进,又对某市政工程公司诉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该案2021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2019年8月1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供暖工程建设暨运营协议,由原告通过竞标的方式承建被告集中供暖工程,竣工后交由原告运营。工程完工后,因种种原因,被告欠原告部分工程款未付,遂形成诉讼。本案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工程造价争议较大,经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在鉴定评估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的基础上,1月26日,他们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原签订的供暖工程建设暨运营协议,被告收回所有供暖施运营权;被告分三期给付原告工程款及运营赔偿款等。调解协议签订第二日,被告即已按约履行第一期给付义务。
1月27日,他们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对1 起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和2 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之以法,晓之以理,耐心做工作,陈明庭前调解的特点和优势以及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庭前调解,并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后,主持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大量工作,使这3起案件均调解成功,既解决了原告追讨欠款的诉累,又缓和了双方关系。原被告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 通讯员李忠勇 甄晓霞)
【来源:燕赵都市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