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鸣,被开除党籍
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
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鸣 资料图
徐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鸣出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早年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务院经贸办、原国务院经贸委及商务部工作,曾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政策研究室主任、综合司司长等职。
2008年4月,徐鸣调职重庆,历任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委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等职。
2010年12月,徐鸣升任重庆市委常委,先后兼任市委秘书长,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2012年6月后,他不再任重庆市委常委,只担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3月,徐鸣调职回京,任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后于2018年退休。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徐鸣曾于2018年至2021年与其前妻刘某进行了持续3年的离婚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房产。
2021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徐鸣对涉案房屋享有排他性的居住使用权益,刘某无权继续居住使用,徐鸣有权要求刘某搬离。该判决结果只涉及涉案房屋居住使用问题,至于双方的经济补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刘某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刘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同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不久,徐鸣就于2021年7月官宣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