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七大创新点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张汨汨)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谭克非24日介绍了新颁布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七大创新点,及军队涉外功勋荣誉表彰相关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谭克非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条例》颁布施行后,全社会高度关注,全军官兵备受鼓舞,部队上下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氛围更加浓厚。

他介绍,《条例》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一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二是明确军队功勋荣誉表彰项目包括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三是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情形拓展为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四是系统规范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条件、权限、程序、荣誉标识、待遇、宣扬、管理监督等内容;五是规范军队涉外功勋荣誉表彰;六是统一规范军队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七是体系设计聚焦胜战、聚力强军的勋章、奖章、纪念章。《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教育引导官兵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激励全军官兵奋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军队涉外功勋荣誉表彰,谭克非介绍,《条例》明确了我军对外方人员实施功勋荣誉表彰和我军人员接受外方功勋荣誉表彰的有关事项,明确军队涉外勋章、奖章、纪念章包括“和平勋章”、和平奖章、和平纪念章,主要由军徽、和平鸽、橄榄枝等元素构成。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22 字。

转载请注明: 国防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七大创新点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