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禁蒙面法》港府终审胜诉,香港法院今允许败诉方不付诉讼费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此前香港终审法院裁定《紧急法》及《禁蒙面法》合宪,特区政府上诉得直后,败诉的反对派须向特区政府一方支付终审上诉聆讯的诉讼费,但反对派以书面形式申请免付诉讼费。香港终院今日(22日)表示,反对派可以不向特区政府支付诉讼费。

去年《禁蒙面法》港府终审胜诉,香港法院今允许败诉方不付诉讼费
香港终审法院(资料图)

据介绍,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禁止任何人身处某些公众集会时,使用面罩及其他蒙面物品。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及前任议员就此是否合宪展开诉讼。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2019年11月18日,宣布《紧急法》部分条款违宪以及《禁蒙面法》无效,裁定《禁蒙面法》部分条款违宪。特区政府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在2020年4月9日宣布《紧急法》合宪以及《禁蒙面法》有效,裁定《禁蒙面法》部分条款合宪。终审法院则在2020年12月20日裁定《紧急法》及《禁蒙面法》均为合宪。

香港终审法院在今日(22日)颁布判词,称《基本法》生效以来特区政府首次引用《紧急法》去订立附属条例,案件明显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故决定不作讼费命令,即反对派无须向政府支付诉讼费。

(编辑:Y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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