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决定逮捕刘宏武

最高检决定逮捕刘宏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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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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