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张素)11月29日至30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是上合组织框架下首次举行的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其间,释出各方将加强司法互助的信号。
司法合作之于上合组织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上合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在会上举例说,跨境贸易、相互投资的增加必然引发国际商业纠纷,需要司法协调。同时,司法合作可以有效优化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内法律环境,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本组织空间内的贸易交流和投资流动。
回顾过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各国最高法院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加强抗疫司法交流等方面已开展务实高效的合作。
如其所言,20年间,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聚焦司法领域重点问题,互相借鉴经验,研讨发展路径。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特别提到,尽管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各方仍就完善立法工作和执法实践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近年来,围绕提高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司法协助领域的合作效率、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广受关注。此次论坛举办期间,来自上合组织成员国的7个国家的60余名地方法院法官在线发言或听会,并就“跨境贸易与投资的司法保障”“上合组织国家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在法律制度构建方面加强互助合作,是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
俄罗斯联邦第三三审法院院长瓦西里·沃洛申表示,他与同行着重探讨了家事诉讼程序改革。他说,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改进司法上诉流程,有助于完善本国司法体系。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法院民庭庭长别克纳扎罗夫·纳里曼关注着中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据我了解,山东在这方面走在前列,他们成立了一系列调解机构。我们希望更多了解这些先进做法。”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法院法官图拉霍贾耶夫·法鲁克希望进一步探讨刑法问题。他说,利用司法力量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洗钱、跨境有组织犯罪等,应是未来重点合作领域。
与会者还建议,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建立独立的国际解纷机制,推动上合组织国家缔结双边和多边法律援助条约,以及协调统一国际商品买卖法规。
相较于法律机制,各国司法机构在技术层面、信息层面的互助合作或许更具有现实操作性。
“我们高度评价中国在在线诉讼转型方面取得的成就,我们也应该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相关模式。”别克纳扎罗夫·纳里曼说。多位受访法官也纷纷对中国的“智慧法院”给予肯定,并表示,正在将中方经验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推动法院向在线诉讼转型。
与会者建言,在上合组织框架内设立法律数据库,同时鼓励各成员国地方法院在案例交流、审判实践等领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司法互助离不开人员支持。本次论坛的线下举办地是位于山东青岛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这个新挂牌的基地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承担着培训上合组织国家和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官、开展与上合组织国家法官交流等任务。走过20年的上合组织司法合作,也将由此迈向未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