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2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26日撰文表示,特区政府最近完成检讨法律援助(法援)制度的运作和执行的工作,并提出一系列改善措施,以防止滥用及垄断。
李家超发表网志称,相关改善措施包括:在刑事案件方面,法援署会直接委派适合的大律师或事务律师(除特殊情况例如所提名的律师已在下级法院代表受助人)﹔在司法复核方面,设立个别律师可接办案件限额,大律师每年3宗,事务律师每年5宗﹔以及减低个别律师每年可接办整体民事案的限额,大律师由每年20宗案件减至15宗(减幅25%),事务律师由35宗减至30宗﹙减幅15%﹚等。
李家超表示,法援涉及公帑,特区政府必须确保用得其所。减低案件高度集中于少数律师,除可防止垄断,对受助人更加有利。特区政府会尽快落实措施,在年底前全面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