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温度”!洞头发出首份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

温州网讯 7月19日,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内某化妆品商行发出了《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这是自今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以来,洞头区首家适用 首违不罚 免于处罚的市场主体。

执法有“温度”!洞头发出首份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

前不久,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化妆品商行未建立化妆品销售记录台账。因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在新《行政处罚法》实施以前,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经营主体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对符合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 三个要件的主体,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未及时履行台账登记义务属初次,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时补齐相关销售台账,满足 首违不罚 规定要件。考虑到疫情环境下实体经济艰辛及企业长期发展,决定对当事人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制发送达《首违不罚行政指导书》,并要求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在日常经营中要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底线。

据介绍, 首违不罚 是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凸显了市场监管执法的温度。该局将积极探索首次违法免罚清单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以更有温度的 柔性执法 ,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实际效果。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金霜

记者 鲍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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