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讲究

帮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讲究
【时间:2022年01月19日】【来源:玉林日报】【作者:黄冰 高杉】【编辑:邓达】

帮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讲究

在校生身份参保,可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高杉)近日,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玉林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并印发《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校与医保、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号召家长及时为学生参保缴费,将在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范围。

参保费每人320元,有多种缴费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玉林区域内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学校将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传递给当地医保部门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生可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城乡居民(含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单位缴费,按照每人320元的标准缴纳,2021年各级财政补助已达到每人每年580元(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待公布),2022年7月1日起缴费的将不再给予财政补助(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除外),需要参保的,按照每人320元加财政补助的标准缴纳。

参保者可以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进行手机缴费,也可通过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由银行扣费,或者到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以及到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

在校生参保能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2022年度学生的医保费正常缴费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都以家庭为单位为孩子参保缴费了,那与以学校为单位参保会有何不同?

玉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两者享受的门诊待遇稍微不同,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医保系统里就会登记为在校生,如果是在社区(村委)的居民户里参保缴费,就会登记为社区居民(村民)。以在校生身份参保能享受在校生门诊待遇,即在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该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家长自己去为孩子办理参保缴费,要带上学生证或者孩子的在校证明,告诉医保窗口人员,叫工作人员把孩子放到所在学校的参保户里。如果把在校生放到户口所在社区的户里参保,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没有办法享受在校生门诊待遇。

缴费时间不同,医疗待遇享受时间有区别

连续参保的,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的,在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足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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