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法院妇联联手守护“她”权益

由 申屠仲舒 发布于 综合

闽南日报讯(林淑艺 文/图)“感谢法官和妇联主席这么尽心尽力帮我解决这件事情。”1月9日下午,东山县法院协同县妇联妥善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朱某连连致谢。此案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东山县法院首次邀请县妇联全程参与类型案件调解,旨在通过“法院+妇联”携手合作,进一步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屏障。

案件调解现场照片

据悉,被告朱某与其丈夫陈某二人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恋、结婚,并育有两名男孩。但2015年开始,夫妻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纠纷,夫妻感情不和并分居至今。今年1月,陈某向东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离婚,且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孩子。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发现双方离婚态度坚决,但对孩子姓氏更改问题始终存有争议。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且姓氏问题涉及孩子今后学习、生活,该院承办法官主动与县妇联对接,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并从情、理、法角度,耐心与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陈某同意朱某将所抚养孩子的姓氏更改为随母姓。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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