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诉前调解,调“平”田地间的“坎”

近日,家住莒南县的王某专程赶到临沭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明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人民调解员王统赛手中,对其公平公正、耐心的调解表示感谢。

2022年6月,王某和朋友朱某在临沭县合伙承包土地种植红薯,王某提供经费,朱某负责选址和农作物的栽培、管理。但由于选苗、土壤不合适等因素导致红薯产量低,加之受市场行情影响,除去投资成本后,此次合伙经营以亏损告终。对于损失承担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诉至法院。

临沭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认为本案有调解可能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人民调解员王统赛进行诉前调解。

田地间的“坎”如何调“平”?朋友间的情如何守护?合伙投资的责如何明确?这都是本案调解需要解决的问题。于是,王统赛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王某提出因相关投入均是其支付,按照双方口头协议,应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一半,朱某应向王某支付3.5万元;可朱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自己是为王某帮忙,王某还应支付自己劳务费。孰是孰非,双方各执一词,但都没有拿出证据。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王统赛发现《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赫然写着朱某、王某两人的名字,便以此为突破口要求朱某举证,使其最终不得不承认“是一起干的”。

紧接着,王统赛趁热打铁,不断从情、理、法角度说和,双方当事人也渐渐体谅到相互之间的不易,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向王某支付2万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这起源于田间地坎而来的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临沭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动调解工作纵向深入镇街村居、横向覆盖相关行业组织,实现矛盾纠纷在法院和基层调解组织之间双向分流,同时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驻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已向诉前调解组织分流案件4481件,调解成功3220件,近三分之一的纠纷解于萌芽、止于未诉。(王迪 石晓慧)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765 字。

转载请注明: 临沭法院:诉前调解,调“平”田地间的“坎”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