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香港特区政府刊宪 强制月内到过14间跳舞场所人士接受检测
中新社香港11月2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2日首次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要求于11月1日至21日曾到过14间指明跳舞场所的人士,须于11月24日或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日前,香港一跳舞群组暴发疫情,截至22日该群组共有80人确诊,确诊者曾到访14间不同的跳舞场所,遍布铜锣湾、湾仔、尖沙咀、将军澳等各区。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恶化,近日与跳舞活动及场所相关的群组确诊病例数目不断大幅飙升,涉及确诊病例分布全港各区,并且部分人士没有病征,显示社区已存在众多隐形传播链。特区政府必须果断行动,为尽快截断病毒传播链,卫生防护中心正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跳舞场所并可能受感染人士。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必要立刻在第599J章下作出针对指明跳舞场所的强制检测公告,强制有关人士立即接受检测以免延误诊断。
根据公告,所有于11月1日至21日期间曾到过14间指明跳舞场所的人士,必须于11月24日或之前透过指定途径接受核酸检测。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会继续全力追踪曾到过有关跳舞场所并可能受感染人士,并严肃跟进相关人士有否遵从检测公告。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2000元(港币,下同),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另外,考虑到部分市民担心接受检测确诊后会影响生计,特区政府将会为本地感染确诊的市民提供一次性的津贴,金额为5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