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反映中世纪欧洲的影视剧时,常会看到影片中一些关于爵位的称呼,比如大科学家牛顿就被授予了爵士,严格的来说这个称呼只是“骑士”头衔,是爵位中最低的一个等级,且不可世袭。
欧洲国家的爵位制度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是贵族中的第一等级,地位最高。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14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为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15世纪后才打破这一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如现任英国女王的丈夫菲利普亲王被授予爱丁堡公爵的称号。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在英语里,侯爵原义是守卫边疆的伯爵,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直到14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拿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可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主。后味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候与为子爵之间,为第三等级。
子爵原是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更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8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它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
男爵是贵族中最低一级。在11至13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的大佃主,一概可称为男爵,并非国王所封。到了1387年理查二世时,男爵才列为正式的爵位。
骑士与勋爵也是爵位的一种,因叨陪末位,明显不如上面五类显赫,常常被人忽略。如今爵位在欧洲国家更多的是一种荣誉肯定与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