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自治区政府党组召开2020年第16次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布小林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听取了政府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汇报。
布小林指出,自治区政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自治区政府班子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布小林指出,内蒙古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思想理论武装抓实,切实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深入,对中央新要求新部署掌握不全面等问题。要加强作风建设,对不敢担当、遇事“甩锅”、不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要把解决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作为政治任务,坚决整治观念陈旧、因循守旧、服务意识差等官僚主义问题。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严惩重点领域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布小林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必须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和排查,管住重点领域、重点阵地、重点群体,建强意识形态阵地。要增强斗争精神,对各种政治性、原则性、导向性问题敢抓敢管,对各种错误观点,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对攻击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论,坚决批驳、依法处置。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有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布小林强调,无论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还是意识形态工作,关键是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担责负责、履责尽责,把自治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