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酸梅汁,我全部买下吧。”一位城管执法人员在西湖边执法时,买下了无证占道经营小摊贩所有的酸梅汁,还给予小摊贩免于处罚的决定。
近日,在杭州北山街少年宫附近的人行道上,一位年轻的妈妈怀抱孩子正在卖自制的酸梅汤。这一幕,被正在巡逻的杭州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山中队城管队员方建锋看到。西湖边随意摆摊卖冷饮,这是不允许的,他便上前进行管理。
他蹲下身,跟年轻的母亲聊了起来。“卖冷饮啊?小宝宝多大了?”
“八个多月了。”这位母亲说。
“你这个是哪里来的?”
“自己煮的。”
……
女子说,自己老家安徽,现在临安,是先坐公交车再换地铁,总共花了两个多小时来这里的。之前来西湖边玩,看到有人在卖酸梅汁,就想来这边试试卖卖看。这是第一次卖,材料都是很好的,包装袋也用热水泡过清洗过。
方建锋劝导她说,杭州是个旅游城市,在这里卖这些东西是不允许的,这属于无证设摊。“说句实话,你这东西什么(标识)都没有,毕竟是吃的……”
女子说,家里有两个女儿,手上抱着的是小女儿,老公患了肾炎,又有高血压,自己闲在家里,睡不着觉,所以出来干点事想贴补家用。
听到这里,方建锋心里五味杂陈,“剩下的我都买了。”
说着,他把女子保温箱里剩下的10多瓶酸梅汁都买了下来。
女子有些哽咽。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没事的,你早点回家。”方建锋说,考虑到年轻妈妈是初次摆摊且占道经营并未造成严重影响,便给予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临走前,方建锋再次告知这位年轻的母亲,杭州是不允许这样卖东西的,“赶紧回去吧。”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网友:为执法人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