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报道《甘肃专项整治靠企吃企 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披露了读者出版集团原掌门人王永生的忏悔书内容。
报道称,连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下发全省组织观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接受警示教育的生动教材。
片子的“主角”,分别是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树军以及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回顾他们在担任国有企业一把手期间的所作所为,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霸道”。他们将国有企业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私人领地”,罔顾民主集中制,凌驾于公司治理架构之上,凌驾于纪律法律之上,俨然成了“一霸手”。
其中,王永生在忏悔书中反思:“把国有企业当成自己的私有企业,不讲规矩,不讲党性原则。重大事项我极少向党委书记汇报、建议党委会进行研究,总以总经理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有意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另外,杨树军担任一把手期间,连续12年没有召开党代会,未组织党委换届选举,用行政文件对党委班子进行分工,将党委会议审议事项提交行政会议研究。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其任人唯亲,选用干部讲亲疏远近,搞“一言堂”“家天下”。雷志强也存在同样问题。他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时坦言,“全系统的干部使用、提拔、交流制度流于形式,我说了算,干部使用上优亲厚友,关系密切的上得快。干部使用时我看他行他就行,个人看法、个人好恶代替组织考察。”
公开资料显示,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从王永生等人违纪违法事实、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带给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警示三个方面,深刻揭示了他们从党的好干部逐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和思想成因。
今年5月,甘肃纪检监察网公布的视频中,王永生忏悔道,自己和妻子原本收入挺高的,现在受贿的都没收了,在许多人心目当中他是一名成功人士,现在成了一名阶下囚,“说句心里话,千万不能再干这种事情了,极为划不着。”
今年4月30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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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澎湃新闻 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