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前脚还陷在“盗版书”漩涡中,后脚就开始“读书月”营销了?
3月31日,拼多多启动“多多读书月”活动,联合中信出版社、知识出版社、青岛出版社、磨铁图书、果麦文化等30余家出版社及图书出版公司等,针对社科、文艺、教辅等多个类目超过1000款图书进行百亿补贴大型直补。
“我们发现平台更广大的用户有着旺盛的知识消费需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农村地区图书购买增长迅猛,增长率已经远超一线城市。”“多多读书月”负责人表示,拼多多在持续加强优质图书的引进力度,截至目前已引进超过2700余家出版社、图书公司、渠道商入驻。
而就在不久前,拼多多刚刚曝出“盗版书不是假货”事件,被推至涉嫌售假的风口浪尖。
自媒体“YOUNG财经”发表了一篇报道(《黄峥看不到,拼多多盗版中国》),称在拼多多上采购了1000本书,实际送到574本,经过多方鉴别发现盗版书507本。该媒体试图跟店铺客服、平台方客服投诉,得到的回应中,店铺大多不承认盗版,平台方客服则回答,“盗版书不是假货”。
这已经不是拼多多第一次被指出销售盗版图书,早在201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发现《红星照耀中国》《围城》“哈利·波特”系列等在拼多多平台低价售卖的图书均为盗版,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裁判文书网上,涉及拼多多(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售盗版书的判决书共计12573篇,涉及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共计2268篇,涉及著作权和侵权纠纷1934篇。另有“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资料显示,拼多多涉及著作权权属纠纷的裁判文书共计940篇。
据报道,“盗版书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假货部门不予处理”,这是用户和出版方投诉时,遇到的常见回复。这使维权之路更加艰难,虽然拼多多平台承诺假一赔十,但“盗版书不是假货”,所以不满足这个赔付条件。
而相关判决显示,拼多多方面大多表示,寻梦公司并非适格被告,寻梦公司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寻梦公司没有任何过错,拼多多平台有500多万商家入驻,客观上无法进行全面审查。涉案商品被拼多多平台作禁售处理后,被控侵权事实已不存在。
那么,拼多多所售盗版书籍到底属不属于假货?拼多多作为平台方是否应该被追究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何为假货。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双打办”)是领导全国打假工作的权威机构,其官方网站上对假货的定义是:
假货即假冒商品,是指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授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为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同时,国家质监总局对假货的定义是: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失效、变质的;(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可见,假货主要是针对商标,是一种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描述,例如仿冒大牌的各种服装鞋帽、手表包包等,没有经过商标授权擅自生产的,都叫做假货。而盗版主要是针对版权,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
乍一看,拼多多的所谓“盗版书不是假货”似乎有理,但相关专业人士却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
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陈律师表示,站在知识产权法律的角度,并没有所谓“盗版”的概念。“盗版书”,它是一个侵害著作权的作品。站在普通产品的角度,假货无非是由非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假冒他人的名义生产的产品。
“回到书的概念上,其实是一样的,什么是盗版的书?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出版的书,也就是所谓的盗版,对应的就是产品假货的概念。 ”陈律师说。
威诺律师事务所的杨兆权律师也表示,印刷版图书虽然在内容上与原版完全相同,甚至在外观和质量上做得比原版更好,但其本质上也属于假货。
他指出,将盗版书认定为侵权的核心原因,不是质量问题出发,而是它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盗版图书由于没有得到合法授权,购买者使用这本书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就跟穿着盗版的名牌衣服,被海关查获一样。销售盗版书本身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应适用于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赔三”的规定。
对于平台方是否对售假负有责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文杰称,网络平台不但是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且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他也有义务保护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法》第41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平台应该审查卖家身份和资质,包括图书进货渠道、相关授权等。如果平台没有进行审查,则应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
“至于真正出售盗版书的卖家,《著作权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方说进行行政处罚,没收盗版书,要给予权利人赔偿。此外,我国的刑法还规定,如果你出售盗版书的行为十分恶劣,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刘文杰说。
值得注意是,此次推进全民阅读的同时,拼多多表示,正在加大对盗版图书的打击力度。拼多多平台治理负责人介绍,当下率先应用人工智能算法,基于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从底层重构了违规商家、商品识别、假货识别、劣品识别等模型库,对图书商品进行24小时线上巡检。
当前,拼多多已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中国出版协会、新华文轩等机构签署知识产权保护等协议,联合推进打击侵权盗版图书。此外,2020年10月,拼多多与英中贸易协会 (CBBC) 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双方知识产权合作。
“我们希望通过持续一整月的多多读书月,进一步推动与出版社、知名作者的深度合作,将更多优质、平价的正版好书带给消费者。”“多多读书月”负责人透露,接下来拼多多还将推动国内知名作者进驻拼多多,在全民阅读月为更多读者荐好书。
(钛媒体APP编辑刘萌萌综合,参考来源有自媒体“漾财经”“不太彳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