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实习生 矫文静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家在《民法典》中设立了离婚冷静期。4月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离婚冷静期实施3个月以来,效果已经显现。以西海岸新区婚姻登记处统计为例,2021年1月共提出申请离婚 336对,其中已登记199 对,申请撤回5 对,超期撤回 132 对,登记离婚数比去年同期降低 19.4 %。
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冷静思考期,是指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依法应当对是否离婚进行冷静思考,经过30天冷静思考后认为确实需要离婚的再办理离婚登记。尽管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因元旦假期,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处于1月4日才正式开始接受离婚申请,加上冷静期30天和发证受理期30天,3月31日才是1月份最后一批申请离婚者最后一天办离婚证的日子。
那么,1月份申请离婚的夫妻中,经过离婚冷静期后,真正有多少对夫妻离婚了呢?4月1日,记者从西海岸新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2021年1月该区共提出申请离婚 336对,其中已登记199 对,申请撤回5 对,超期撤回 132 对,当月撤回离婚占比37.4%。与2020年1月份办理的离婚登记247 对相比,经过离婚冷静期后,登记离婚数比去年同期降低 19.4 %。
此外,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1月份岛城共有1872对夫妻申请离婚,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实施,1月份没有办理离婚登记,2月份岛城离婚登记数量为665对,而去年1月份的离婚登记数量为1239对。由于加上冷静期30天和发证受理期30天,1月份申请离婚者并无法在2月份全部完成离婚登记,但今年2月份的离婚登记数量已明显降低,几乎为去年的一半,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离婚冷静期的效果。
“从实施离婚冷静期效果看,真的有不少冲动夫妻冷静了下来,选择继续维持婚姻,挽回了本不应该破碎的婚姻。”新区民政局东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富军说,希望在离婚冷静期中,每一对申请离婚的夫妻都能冷静考虑,最终做出理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