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法年内将出台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

海南日报三亚3月20日电 (记者周月光)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出席2021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他表示,国家将加强人民法院植物新品种审判工作,严格依法保护种业自主创新。

据了解,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海南设立4家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在各地设立22家专门知识产权法庭,负责集中审理包括植物新品种案件在内的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负责在国家层面统一审理包括植物新品种案件在内的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裁判标准有效统一,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贺小荣说,我国种业已进入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力的新发展阶段,2018年起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种业自主创新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的战略意义。人民法院要站在落实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发挥好植物新品种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种业自主创新迈上新台阶。

贺小荣表示,为落实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未来人民法院将从3个方面,与有关部门推动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更强合力,以加大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作为重点领域。

一是进一步明确植物新品种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广泛听取业界、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在年内出台一部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二是进一步促进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人民法院将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机制性的人才交流和业务培训,完善植物新品种鉴定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创新中国特色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三是进一步发挥专门人民法院特色优势。去年党中央决定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要突出对“南繁硅谷”种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探索积累更多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增强种业自主创新内生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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