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客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6.08万元

  乐居财经 10月15日,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渝0112执恢2965号,执行标的为156.08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所属案件为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与华坪县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恒通客车成立于2003年7月4日,注册资本为2.2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凯,经营范围包含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6%,且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持有后者85.4%的股份。该公司有1家对外投资企业,为重庆渝帆汽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215起,其中74.42%为被告,18.6%为原告,66.05%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29条,被执行总金额为4204.19万元,有历史被限制高消费记录2条。

  (责编:邓如菲)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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